商標到期提前一年續展
是為了品牌下一個十年!
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代理機構
商標續展
商標續展
1000元/件
希望繼續保留商標權,商標到期前1年申請。
商標注冊的使用有效期為10年。
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;
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,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。
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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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期和流程
續展約3個月完成。(具體以商標局為準)
提供商標證
咨詢代理人并提供商標注冊證或者注冊號
查詢商標狀態
代理人查詢商標有效狀態,確認續展商標無誤
材料齊全上報
,簽訂代理合同,制作材料蓋章(簽字)繳費上報
下發續展證明
約1-2個月下發商標續展證明
常見問題
Q:辦理商標續展申請,商標局會發受理通知書嗎?
A:續展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,下發的是《核準續展注冊證明》,上面會寫明續展后的商標權有效的起始日和終止日。注意原商標注冊證也要妥善保管,以便和續展證明一起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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